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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办教育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

来源:兰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作者:本站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11
摘要:4月9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主办、以质量诚信责任规范管理下的培训教育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在郑州召开,会上,《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最新修订版正式发布。出席此次大会的领导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
  4月9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主办、以“质量•诚信•责任——规范管理下的培训教育”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在郑州召开,会上,《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最新修订版正式发布。出席此次大会的领导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协会党建部局长曹博慧,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田福元,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胡大白,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张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陈东升,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处长顾然,河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董玉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副处长翟刚学,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少亮,沈阳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志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扶贫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巍,以及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民办教育的领导,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和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
 
  《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从办学资质、教学质量、收费退费、安全应急、教师培养等角度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了规范,提出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拒绝通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捆绑诱导、隐瞒欺诈等方式误导学生及家长参与培训;杜绝跨年度收费和不规范的收、退费行为;避免“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杜绝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杜绝与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建立不正当经济利益关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对完善教育培训法律规范,促进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发展进行讲解。


 
  兰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韩军再一次当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兰州市安宁区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葛兴安及参会代表

 
  此次《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的发布,不仅为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了解国家教育新法新政、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指导,也为确立行业秩序、规范行业发展保驾护航。民办学校将以《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为依据,规范经营,严格自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成为让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学生喜爱的教育学校,为建立良好的培训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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