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曝出北京的一所知名民办学校被挪用资金5000万,无法给老师员工正常发放工资,无法支付供应商欠款。被自媒体用“网红学校暴雷”为题目发了文章。校长十分愤怒,撰文回应,社会反响很大。
这所学校和校长因为国际化的创新理念和方法在业内很有名气,支持者很多。创业艰辛,改革不易,出了问题确实让人痛心。
但我们也确实要反思,为什么会出问题。
根据校长的撰文,有三个点都需要我们思考,一是说“疫情期间,我们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无限期托管运营”的B学校被对方私自换保安,锁校园,我们被迫搬家。”
二是说“和Z学校的合作。合作的条件是Y学校负责运营学校,和Z学校共同承担之前Z积累的数千万债务。我们接受这个“合作”,是看重了终于有了全年级的办学资质”
三是说“Z方用学校的现金流做抵押,神通广大地从兴业银行、海尔融资租赁、北京银行贷款5000多万,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用到学校,而是被转移到他们的关联公司和偿还他们和上一个合作伙伴的“分手费”。”
以上陈述,明眼民办教育人可能都感觉到了该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中的三重合规隐患,当然,这需要进一步厘清确证相关事实。
一是校长所述委托管理B学校的模式是否合法。“无限期托管运营”是什么模式?是不是举办与控制的分离,如果分离的话,实质是规避资质审批监管,违背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禁止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规定。
二是与Z合作取得办学资质的行为是否合法。双方的合作从市场角度上是品牌、运营的软实力与资质、校舍的硬资产的联合模式,但和上述的委托管理的法律隐患一样,办学资质与负责运营(招生、教学、管理)不统一,涉嫌规避办学许可审批监管。
还有“共同承担之前Z积累的数千万债务”,如果确实是办学债务,拿办学结余去承担还可能说得过去,如果不是办学债务或者要拿现在的学生学费去承担,这都是不合法的。要知道,500名学生,开学收费后不过半个学期就没钱了,这是严重问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三是贷款挪用问题。以学校名义获得的贷款,必须用于学校,是学校的办学经费,任何举办方、管理方都无权挪用,追究起来,很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要尽快报告给主管部门,甚至报警。
总结起来,一再波折,违约方为什么都敢大胆操作,大概是因为合作缺乏合法性。
此次事件警示行业:民办教育发展必须坚守合法底线。其一,拒绝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办学许可;其二,健全财务监管,贷款与预收费都是办学经费,不得挪用侵占。
现在是“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大环境,合规不是约束,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作者:马学雷,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城华教育智库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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