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的要求,促进民办高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高校填报《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中银龄教师数据提供服务,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教育部有关司局的指导支持下,现启动2025年民办高校银龄教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工作要点
(一)数据采集范围
采集对象:全国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由学校自愿参与采集。
采集数据:参照教师厅函〔2024〕4号文和《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中对银龄教师的相关要求,采集民办高校银龄教师数据,数据统计时点为2025年9月30日。数据内涵释义,详见《民办高校银龄教师数据采集说明(2025版)》(以下简称《说明》)。
(二)数据采集方式
各校通过“中国民办教育网”填报银龄教师数据和提交支撑材料,网址https://www.ngedu.org.cn/home。“银龄教师数据采集平台”入口在首页左下角。
(三)数据采集时间
采集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8时至11月5日24时。数据采集平台将于该时段开放,各校在此期间注册登录(参与过2024年数据采集的学校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下载《说明》及银龄教师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完成银龄教师数据填报和支撑材料提交。
02组织实施
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流程、基本条件、需填报的数据项、支撑材料等要求,详见《说明》。协会对采集的数据予以审核,将结果反馈给各校,并报送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供汇总统计数据时参考使用。
参与银龄教师数据采集的学校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应全面、准确理解银龄教师相关政策要求。学校填报银龄教师数据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和质量关,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
03其他说明
(一)工作对接
参与采集的学校,每校指定一位精通业务的专门负责人,与协会对接做好银龄教师数据采集工作。
(二)数据采集培训
协会将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银龄教师数据采集工作线上培训会。培训内容重要,请各校银龄数据采集专门负责人参加,于10月22日17点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培训具体时间和会议号,面向扫码报名人员另行通知。
(三)协会联系方式
1. 徐小强、王位(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010-61196316,13488781386,15901160256
2. 郭宝、丁行(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10-61196122,18701313977,13583133689
电子邮箱:gdjy@canedu.org.cn。
通讯地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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