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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作者:gsmbjy.org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5-15
摘要: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按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全省“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今年是总结检查验收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做好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依法治省办发【2015】6号)精神和要求,2015年4月至9月,省上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对全省各市州、各部门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其中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是检查督导的主要方面之一。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 “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全省教育系统从2013年5月底至6月底日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自查机构,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二、主要内容
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自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主要自查本市州教育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情况。重点自查:
(一)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的学习宣传情况;
(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教师学法用法情况;
(五)教育行政部门“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
(六)学校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落实学校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情况;
(七)开展依法治校,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八)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课外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情况;
(九)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法制教师队伍建设、法制教师培训情况;
(十)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大中小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十一)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网络情况;
(十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成效;
(十三)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依法治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自查,切实反映普法工作成效。
(二)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按照省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下而上、逐级督查”的方式,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其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自查工作。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自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夯实基础,要真实反映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四)要坚持自查和促进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总结和回顾,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五)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各单位在自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普法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推荐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典型事迹的宣传,宣传教育系统普法宣传的成效和推进依法治教的成效,为深化教育系统法治宣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联系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牛科举
联系电话:8832684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gsmbj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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