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部署,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意见》指出,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高中、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强化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监管,做好重点时段检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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